1.
不同被保險人類別,投保單位、個人及政府應負擔保險費比例不同。
2.
月投保薪資無法確認者,請洽詢投保單位承辦人。
3.
保險費計算自被保險人加保之日起計算至退保當日為止,不論月份大小,1個月概以30日為計算標準。例如:被保險人於2月28日加保,當月應計收保險費為3天,而於30日或31日加保者,當月份其應計收之保險費天數相同(均為1天)。
4.
非全月加保或月中變更加保身分之
保險費計算說明
5.
投保單位應 適用之職業災害費率無法確認者,請洽詢投保單位承辦人或自行查詢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
6.
身心障礙極重度及重度者,個人 應負擔保險費 全額由政府補助;中度障礙者,政府補助個人應負擔 保險費 二分之一 ;輕度障礙者,政府補助個人應負擔 保險費 四分之一 。
7.
96
年
2
月
9
日後初次辦理職災醫療期間退保續保人員,於辦理初次加保生效之日起
2
年內,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
20%
,政府專款負擔
80%
。
2
年後則由被保險人及專款各負擔
50%
。
8.
自97年1月1日起,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可申報 6,000元至17,280元。
9.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98年1月1日起,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由 5.5%修正為 6.5%計算。
應繳保險費試算表:
> 被保險人類別:
請選擇
有一定雇主員工參加就業保險
有一定雇主員工不參加就業保險
雇主
職訓機構受訓人員
職業工會會員
漁會甲類會員
漁民上岸侯船
外僱船員
外僱船員上岸侯船
已領老年給付自願加職災保險人員
被裁減資遣續保人員
育嬰留職停薪續保人員
職災醫療期間退保續保人員
僅參加就業保險人員
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
>
普通事故保險費率:
請選擇
6.5%
5.5%
>
月投保薪資:
請選擇
11,100元
12,105元
12,300元
13,500元
15,840元
16,500元
17,280元
17,400元
18,300元
19,200元
20,100元
21,000元
21,900元
22,800元
24,000元
25,200元
26,400元
27,600元
28,800元
30,300元
31,800元
33,300元
34,800元
36,300元
38,200元
40,100元
42,000元
43,900元
>
投保日數:
請選擇
1天
2天
3天
4天
5天
6天
7天
8天
9天
10天
11天
12天
13天
14天
15天
16天
17天
18天
19天
20天
21天
22天
23天
24天
25天
26天
27天
28天
29天
30天
>
身心障礙等級:
請選擇
輕度
中度
重度
極重度
>
適用職業災害費率:
請選擇
0.05
0.06
0.08
0.09
0.1
0.11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
0.22
0.23
0.24
0.25
0.28
0.3
0.32
0.35
0.38
0.39
0.4
0.41
0.43
0.44
0.48
0.52
0.53
0.57
0.58
0.62
0.65
0.75
0.81
0.92
1.01
1.09
1.19
1.25
1.29
1.44
1.65
2.18
2.75
2.97
(%)
或自行輸入費率:
(%)
> 職災勞工自行負擔比例 :
請選擇
2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