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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險年資:   年又    個月
 ◈ 老年年金給付之保險年資計算:指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不包括勞工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之年資)。

2. 月投保金額:目前為

元;月投保金額調整時,年金給付金額之計算基礎隨同調整。
 
1.
每月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以下二式依規定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000元=  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元。  
 
→無下列2.之(2)情形者,給付金額為  元。  
2. 相關規定:
  (1)

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或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於年滿65歲時,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擇上述A式計給:

    有欠繳保險費期間逾10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發生保險事故前1年 ( 64 歲至 65 歲) 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的情形。
    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
    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惟 98 年 1 月 1 日勞工保險年金制度實施前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或國民年金法施行後 15 年內,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未達 15 年者,不在此限。但領取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者,僅能以上述 B 式計給
3.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領取金額仍以本局核定為準。
   
 
試算其他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