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年資:
年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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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
◈ 老年年金給付之保險年資計算:
指曾參加
國民年金保險
之年資(不包括勞工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之年資)。
2. 月投保金額:目前為
元;月投保金額調整時,年金給付金額之計算基礎隨同調整。
1.
每月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以下二式依規定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000元=
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元。
→無下列2.之(2)情形者,給付金額為
元。
2.
相關規定:
(1)
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或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
,於年滿65歲時,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擇上述A式計給:
①
有欠繳保險費期間逾10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②
發生保險事故前1年 ( 64 歲至 65 歲) 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的情形。
③
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
④
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
惟 98 年 1 月 1 日勞工保險年金制度實施前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或國民年金法施行後 15 年內,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未達 15 年者,不在此限。
但領取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者,僅能以上述 B 式計給
。
3.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領取金額仍以本局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