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勞工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係為保障勞工年老退休生活,不宜太早提領,爰規定請領年齡為60歲。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應請領月退休金,又年滿60歲之勞工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提繳,1年得請領1次續提退休金。另勞工如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可由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上述請領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或續提退休金時,應由勞工本人提出;勞工死亡時,應由勞工之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無須透過事業單位或雇主提出申請。有關勞工退休金請領種類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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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08-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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