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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
 
 
一、 月投保金額
  (一) 月投保金額是計算保險費及各項給付金額的基準,在國民年金施行第 1 年,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當時為 17,280 元)為月投保金額;第 2 年起,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 5% 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目前月投保金額仍維持為17,280元。
  (二) 消費者物價指數之計算,是以主計處公布之前 1 年 10 月至該年 9 月底為止 12 個月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認定。當物價指數較上次公告調整月投保金額時之指數,累計成長率達 5% 以上時,就按該成長率調整。
  (三) 消費者物價指數之累計成長率由本局按年度計算,如需調整月投保金額時,應報請內政部核定公告,並自公告之次年 1 月起生效。
二、 保險費率
  (一) 國民年金的保險費是以月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計算,97年10月1日開辦時的保險費率為 6.5%。
  (二) 保險費率每2年調高0.5%至上限12%,但經財務精算結果,若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則2年內不予調高。費率經核定須調整時,將由內政部公告。
  (三) 內政部於101年12月27日公告,保險費率自102年1月1日起由7%調整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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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13-01-07    瀏覽次數 : 255253 加入我的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