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任律師代理行政訴訟案

[機關代碼]A.17.1
[機關名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聯絡人]陳玉芳
[聯絡電話](02)23961266分機3136
[傳真號碼](02)23410418
[電子郵件信箱]18331@ms.bli.gov.tw
[標案案號]109116001106
[標案名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任律師代理行政訴訟案
[標的分類]勞務類861 - 法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1,904,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81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廠商如欲續約,應在契約期滿前4個月之前或已使用契約價金百分之80(含)以上,以書面徵求本局同意,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辦理續約,每次得延長1年,最多以2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07/09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9/07/21 17:30
[開標時間]109/07/22 10:00
[開標地點]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文件須於109年7月21日17時30分前,由投標廠商寄達「臺北南海郵局第177號信箱」,或由專人於上述時間前送達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11樓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翌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備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投標廠商其他應備文件:
1.本案依業務性質,廠商須取得下列證照:
(1)律師證書。
(2)律師公會會員證書。
2.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所出出具之迄投標日止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訴訟案件或契約書封面影本或結算驗收證明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所出出具之迄投標日止曾完成與本招標標的類似之訴訟案件或契約書封面影本或結算驗收證明等)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1)律師證書(2)律師公會會員證書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07/08 11:24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 ]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 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 ]
非招標機關 0人
招標機關 人
[評選委員總額] 人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最後更新日期: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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