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私立幼兒園,屬勞保強制投保單位

幼兒是國家未來重要的人才資產,幼兒園係為照顧幼兒之教保服務機構,因此,私立幼兒園之性質歸屬勞工保險條例所稱之公益事業,僱用員工5人以上,屬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僱用員工1人以上,即為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

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提供被保險人於人生重大階段之保險給付,而從事各行各業工作,難免有風險,如於工作中發生職災事故,保險給付除能照顧被保險人及其家人經濟生活外,亦能抵充雇主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因此,確實於員工到職當日辦理加保手續,不僅保障員工,也能保障雇主。

勞保局提醒,幼兒園如未依規定為員工加保,經查明屬實,勞保局將依規定核處罰鍰,員工因此遭受之損失,應由雇主負責賠償;另教育部公告之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幼兒園是否為員工辦理加保,亦為各縣市主管機關評鑑項目之一,請務必重視。

勞保局呼籲勞工朋友們多關心自身權益,主動瞭解投保狀況,目前勞保局已提供多元管道供查詢,例如:利用自然人憑證(需插卡)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使用勞動保障卡至發卡銀行ATM,或以電話、臨櫃等方式查詢,被保險人可多加使用。
 
上一則勞保年金及一次金給付均可設立專戶,保障被保險人權益! 下一則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保局提供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22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