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農民罹患審查辦法第9條規定所列職業病時,如何申請農民職災保險各項給付?應準備哪些文件?
罹患表列職業病請領各項給付之步驟如下:
- 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
(1)比照農民職業傷害申請方式,洽醫療院所之醫師,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開具職業病診斷書。
(2)檢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職業病診斷書,連同被保險人戶籍資料及加保之土地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經由投保農會向本局提出申請。
- 身心障礙給付:
(1)依障礙部位洽符合層級與科別之醫療機構開具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書。
(2)比照目前農民職業傷害申請方式,洽醫療院所之醫師,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開具職業病診斷書。
(3)檢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身心障礙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書逕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證明書、職業病診斷書,連同被保險人戶籍資料及加保之土地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經由投保農會向本局提出申請。
- 喪葬津貼:
(1)被保險人因罹患表列職業病死亡,應先洽醫療院所之醫師,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開具職業病診斷書。
(2)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檢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喪葬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連同職業病診斷書、死亡證明書、被保險人戶籍資料及加保之土地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經由投保農會向本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