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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68載,一路陪伴您安心走過~

勞工保險68載,一路陪伴您安心走過~

勞工保險是我國第一個社會保險,從民國39年3月1日開辦至今,陪伴勞工朋友們走過了68個年頭。68年來曾經參加過勞保的人數,多達2千萬餘人,各項給付總金額達5兆2百億餘元,隨著納保範圍、給付項目不斷的擴增,可謂我國受益人數最多的社會保險。

勞保自開辦以來納保對象逐步擴增,39年以產業勞工為保險對象,被保險人數僅12萬餘人,嗣後陸續擴大至職業勞工、專業漁撈勞動者、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之技工、司機暨工友,59年將僱用10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員工納入強制保險,69年再擴大到僱用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員工,均納入強制保險。87年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為保障高齡就業者之工作安全,開放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工作者,得自願參加職災保險,再於101年將強制加保年齡提高至65歲,104年再進一步放寬已領老年給付再從事工作者,得於職業工會、漁會參加職災保險,保障更多被保險人,106年底勞保投保人數已達1,027萬餘人。

勞工保險開辦之初,保險給付種類僅有生育、傷害、殘廢、老年及死亡5種,嗣後陸續增加疾病住院給付、門診給付,69年勞保給付區分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84年開辦全民健康保險後,勞保普通事故醫療保險業務移轉中央健康保險局(現為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職業災害醫療給付仍由勞保局繼續辦理。嗣為因應人口老化及少子女化趨勢所帶來之長期經濟生活保障問題,自98年起施行年金制度,開啟勞保保障劃時代的新頁,年金給付與一次給付雙軌併行,勞工或其遺屬可選擇「老年年金」、「失能年金」和「遺屬年金」,提供勞工朋友更完善的勞保保障。

68年來,勞保亦陸續放寬給付條件或標準,在勞工最需要協助的時刻,提供工作與生活安定的後盾。從開辦迄至106年底,除了醫療給付(含健保開辦前)累計核發5,369億餘元外,現金給付(含年金)累計核發4兆4千9百億餘元;其中,老年給付核發3兆4千4百億餘元,保障逾456萬勞工的老年生活;生育給付核發810萬餘件,1,450億餘元;傷病給付708萬餘件,金額746億餘元,使生病或受傷不能工作而未能領到原有薪水的勞工,可獲得薪資補貼;失能給付94萬餘件,金額1,951億餘元,保障因意外或疾病而造成失能的勞工;死亡給付385萬餘件,金額6,109億餘元,不但在勞工不幸身故時,妥善保障其遺屬之生活,在勞工家屬身亡時,也協助處理其喪葬事宜。勞保年金自98年施行以來,失能、老年及遺屬年金提供勞工及其遺屬長期安定的生活保障,98年開辦當年底之領取人數為6萬7千餘人,核發金額65億餘元(其中老年年金6萬5千餘人,核發64億餘元),迄至106年底,年金領取人數已達106萬5千餘人,累計年金總核發金額為7,786億餘元(其中老年年金104萬餘人,核發7,641億餘元)。

另於民國88年訂定「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開辦勞工保險失業給付業務;又為建構完整就業安全體系,92年正式施行就業保險法,將失業給付與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體系結合,給付項目除失業給付外,並提供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失業被保險人健保費補助等保障,96年1月29日更增列補助失業被保險人眷屬全民健保費。98年5月1日就業保險法修法,擴大適用對象並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延長失業給付期間及加給扶養眷屬給付或津貼。88年有1.1萬餘人領取失業給付,核發金額5億餘元;92年6.4萬餘人領取失業給付,核發金額54億餘元;106年已有7.7萬餘人領取失業給付,核發金額近80億元;失業給付從88年開辦至106年底止,共核付1,293億餘元,有高達145萬名勞工受惠。此外,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98年5月起開辦,98年領取人數2.6萬餘人,核發金額17.2億餘元,之後快速成長,106年領取人數為8.5萬餘人,核發金額88億餘元,從開辦至106年底,共核付514億餘元,約有54萬人受惠,對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大有助益。

時至今日,勞保局所提供的保障早已超過草創時期的勞工保險,歷年受任及受託辦理的業務尚有:75年受任辦理積欠工資墊償業務、78年受託辦理農保業務、84年受託辦理老農津貼發放業務、94年受任辦理勞工退休金新制業務、97年受託辦理國民年金業務等,服務範疇與每個人的工作及生活息息相關,除軍公教人員外,適足年齡的國民無論是否為勞工身分,從在保到退休後領取年金期間,都是勞保局服務的對象,總服務人數已逾1,800萬人,且持續增加中。勞保局將持續推動創新作為提升服務品質,期以更有效、便民的方式,維護民眾保險權益,陪伴大家一路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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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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