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國民年金的保障,於民眾加保期間即發揮功能

有關今日讀者投書媒體,指所繳納之國民年金保險費如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一文,勞保局說明如下:

國民年金保險從97年10月開辦到現在,已經有33萬多人領取相關給付,給付金額達211億餘元。而在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部分,領取人數更多達89萬餘人,發放金額超過984億餘元;對於遭逢重大變故的家庭以及老年人生活而言,即時提供了基本照顧。
 

該制度設計,提供民眾在沒有參加勞保、農保、軍保、公教保期間,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基本保障,以及老年生活的基本經濟來源。民眾如果在參加國保期間發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可以請領相關給付;而民眾繳納的國保保費,都會累計為國保年資,年滿65歲時可以按月請領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給付」,年資愈長,每個月領的年金也就愈多。女性被保險人生育也可以請領「生育給付」。所以,國民年金的保障,不是從65歲開始,而是在民眾加保期間即已發揮相關保障的功能。
 

如果是家庭總收入較低的被保險人,國民年金法訂有「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保費補助措施;也有10年內補繳保費的權宜措施;民眾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洽詢相關資訊。另外也要提醒,國民年金法規定,發生保險事故的前一年如果有保險費未繳納,會影響請領的前3個月年金給付的金額。為避免自身權益受影響,平時按時、小額地繳納國民年金保費,才不會在需要的時侯影響到請領國民年金給付的權益。
 

上一則新竹市八十五度C麵包坊中山加盟分店沒有為兼職員工加保,勞保局已輔導加保並將核處罰鍰 下一則100年12月份本局核定積欠工資墊償案計13件, 墊償人數71人,墊償金額516萬2,648元。
最後更新日期:2012-01-17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