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65歲,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及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並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依其意願申請提繳:
- 農保被保險人,且提繳期間持續參加農保。
- 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且無雇主依法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並於提繳期間持續為勞保或國保被保險人。
針對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者,在提繳期間如因短期受僱而有雇主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該提繳勞退期間排除提繳農退,如雇主連續6個月申報提繳勞退,自6個月期滿之日起停止提繳農退。
另針對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退伍青年,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依其意願申請提繳,不受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限制。但首次申請提繳須為50歲以下。如曾經提繳後停繳,得於停繳翌日起5年內再申請提繳:
- 111年1月25日起,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5條之1規定參加農保者。
- 115年8月1日起,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且無雇主依法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者,並於提繳期間持續為勞保或國保被保險人。
屬於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者,其提繳期間如有受僱並由雇主申報提繳勞退,適用上開相同規定(即提繳勞退期間不提繳農退,連續滿6個月者停止提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