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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作業

提繳金額計算

農民與主管機關按月共同提繳之總金額,依勞動部公告之勞工每月最低工資乘以提繳比率之2倍計算,提繳比率由農民於10%範圍內決定,並以整數為限;共同提繳之總金額由農民負擔40%,農民繳納後,主管機關負擔總金額之60%。
例:農會申報A農民於115年8月1日提繳,提繳比率為10%,當時勞工每月最低工資為29,500元。則A農民115年8月份提繳之總金額為29,500×10%×2=5,900元。A農民負擔5,900元的40%,即2,360元,A農民依規定繳納後,主管機關將提繳所餘之60%,即5,900元-2,360元=3,540元,存入A農民之農退儲金個人專戶中。

繳納方式及相關說明

  1. 繳納方式:
    為便利日後按期繳納,請農民以約定轉帳代繳方式,在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或區漁會信用部辦理自動轉帳扣繳,如農(漁)會無信用部,則在郵局辦理轉帳代繳。
  2. 相關說明:
    農民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視同自願停止提繳,欲再提繳者,應填具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或區漁會重新提出申請:
    (1) 農民應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之款項,經本局連續6個月扣繳未成功。
    (2) 以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身分提繳,有雇主連續6個月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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