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1月29日開始施行的新式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與舊的農保殘廢給付標準表有諸多不同規定,尤其在「治療時間」層面,更依據各種身心障礙之特性,分別訂定各自合理的治療時間。如腦中風等神經障礙種類,原規定須經治療一年以上才可認定障礙,惟依新表規定,腦中風等神經障礙種類經治療6個月以上,手術者,經最後一次手術術後6個月以上,如經醫生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即符合請領規定。因此,新表的規定較符合公平合理原則,對農民請領身心障礙給付權益的保障,也更趨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