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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老年年金提前請領,47年次自後年滿56歲起申請

針對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問題,勞委會勞保局表示,目前年滿60歲且勞保年資超過15年的退休勞工就可提出,或依個人意願提早5年在55歲請領;但因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將逐年調高到65歲,所以47年出生的勞工朋友,最快在民國103年滿56歲時,可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
 

勞保年金從98年1月1日起施行,到今(101)年7月底領取人數已達24萬3千餘人;勞委會勞保局表示,依照勞保條例規定,從民國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日開始,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是60歲,第10年起提高1歲,其後每2年再提高1歲,直到65歲為止。以此推算,46年次(含)以前的勞工朋友年滿60歲即可請領,而47年次的勞工朋友,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則是民國108年滿61歲的時候。(請見附件表1)


此外,勞保老年年金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或是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不論是提前或延後請領,都是最多5年,並依提前(延後)1年減給(增給)4%的比例給付老年年金(請見附件表2),退休勞工可以依照個人的經濟條件,選擇最佳的退休生活規劃。
 

由於47年出生的勞工,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是61歲(民國108年),如果想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要以61歲為起始點往回推算,最快要到民國103年滿56歲時,才能請領減給20%的老年年金;同樣的,如果想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也是要以61歲為起始點往後推算。
 

至於47年以後出生的勞工,勞委會勞保局表示,可依此類推算出自己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再往前或往後算出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或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的年齡,妥善規劃自己的退休生活。
 

此外勞委會勞保局也要特別提醒勞工朋友,請領減給或展延老年年金給付,一經核付後,日後減給或增給比例將不會再變更,請勞工朋友利用勞委會勞保局在各地辦事處提供的「臨櫃試算」,或以自然人憑證「網路試算」二大查詢管道,仔細試算後再做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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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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