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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為何不取消或降低勞保年資15年之限制?

關於勞保年資15年之限制,主要考量因素為:

  1. 勞工老年生活保障:依照勞保條例第58條規定,被保險人退職時年滿 55歲,保險年資滿15年者始得請領老年給付。若勞工保險年資過短,且有未償還之貸款本息,未來經扣減貸款本息後之保險給付金額有限,恐將影響勞工退休後的老年生活保障。
  2. 兼顧全體被保險人之權益:勞保基金係為備供「全體被保險人各項保險給付之用」,為確保基金債權並兼顧其他1,000餘萬未借款者之權益,勞工無法清償貸款時,將依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第5項規定,以其保險給付扣減之,就被保險人長遠權益選擇最適切貸放條件規範年資及金額,以兼顧全體被保險人之權益。若降低投保年資,則貸放金額相對降低,恐無法收紓困之效。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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