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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莫拉克颱風受災符合內政部函示規定之「土地埋沒、滅失或重劃後面積不足」者及「安置或遷村」者,其繼續參加農保期間在今(101)年8月7日即將截止,請注意自身權益。

依內政部98年11月25日台內社字第0980215766號及99年4月2日台內社字第09900645362號函示規定,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得繼續參加農保,期間將在今(101)年8月7日截止。提醒因莫拉克風災續保之農保被保險人,如您係因風災致土地埋沒、滅失或重劃後面積不足者,請儘速透過農地買賣或承租(私人承租土地,會員需「認證」;非會員需「公證」。但向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租賃者,得不經認證、公證)達到自耕農自有農地每人平均0.1公頃(自有林地每人平均0.2公頃)或佃農承租農地0.2公頃(承租林地0.4公頃)後,向戶籍所在地之農會申請審查農保資格;如您係因風災安置或遷村致戶籍遷移(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者,請儘速檢具全戶戶籍謄本及持以加保之土地登記謄本等資料,向新戶籍所在地農會申請審查農保資格,經農會審核通過,才能繼續享有農保的保障。

上一則新式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開始施行了! 下一則本局e化服務系統自101年1月20日(五)16時30分起至30日(一)8時30分止部分功能暫停使用
最後更新日期: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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