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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開始施行了!

100年8月1日內政部及行政院衛生署會銜訂定發布的「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給付標準」,全文共7條,其中明定了身心障礙各等級之給付額度計算方式、身心障礙等級之審核及請領身心障礙給付應備書件及申請程序。並以附表規定身心障礙種類之狀態、等級、審核基準及出具診斷書醫療機構層級,暨規定本標準自101年1月29日施行。另新式「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將身心障礙種類分為12類,新增了皮膚障礙種類,給付項目更由原來的160個項目增加為219個項目,使農保被保險人請領身心障礙給付權益之保障更趨完備。

上一則101年1月30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發布 下一則因莫拉克颱風受災符合內政部函示規定之「土地埋沒、滅失或重劃後面積不足」者及「安置或遷村」者,其繼續參加農保期間在今(101)年8月7日即將截止,請注意自身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20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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