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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已於111年1月20日寄送111年1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應資格清查者」名單予農會。

本局已於111年1月20日寄送111年1月「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應資格清查者」名冊予農會,接獲資格清查名冊之基層農會,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確實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以維被保險人權益。
另查計有下列21家本月份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農會,基隆市農會、新北市蘆洲區農會、新北市汐止區農會、新北市泰山區農會、新北市石門區農會、新北市坪林區農會、新北市石碇區農會、高雄市茄萣區農會、新竹縣北埔鄉農會、新竹縣峨眉鄉農會、新竹縣芎林鄉農會、苗栗縣三灣鄉農會、臺中市清水區農會、臺南市北門區農會、臺北市南港區農會、臺北市內湖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連江縣農會等。
 
上一則多項年金給付、津貼於過年前入帳,111年勞保紓困貸款於農曆年前撥款完成,勞保局祝福民眾歡喜過好年! 下一則自111年1月18日起,父母同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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