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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不分父母,留職停薪津貼助安心陪伴子女

為了幫助家有新生兒的父母舒緩留職停薪期間的經濟壓力,兼顧工作與家庭,同時鼓勵男性親自參與撫育子女,政府於98年5月開辦「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據勞保局統計,自開辦起至本(112)年7月底止,已有101萬餘人受惠,其中男性請領人數也由開辦當年的4千多人,增加至一年逾2萬多人,顯見有意願分擔育兒責任的男性不在少數。

父親或母親只要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於子女滿3歲前,依規定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即可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計算,加上政府自110年7月起另提供2成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共發給8成的津貼及補助,且薪資補助與津貼合併發給,無須另行提出申請。又自111年1月開放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讓父母共同照顧子女,更無後顧之憂。

勞保局舉例說明,父母均符合就業保險法請領規定,如同時留職停薪照顧小孩,則2人半年共可申請12個月津貼及薪資補助。假設2人之平均月投保薪資均為4萬2,000元,每月2人各可領到3萬3,600元,半年合計可領到40萬3,200元。

勞保局提醒,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請、書面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申請。請爸爸媽媽們要及時把握陪伴小孩成長的機會,不要忘了自己的權益。
上一則113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為27,470元,勞保局於同日辦理投保薪資逕行調整作業,投保單位不須另行申報調整。 下一則113年職災保險實績費率計算結果出爐,逾7成適用單位減收保險費
最後更新日期: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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