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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條件

勞工於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雇主仍應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勞工領取前述繼續工作提繳之退休金及其收益之次數,1年以1次為限(前後二次請領退休金期間,至少須屆滿1年)。

最後更新日期:20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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