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自行辦理考試遴用人員,邇來有應考人員恐對於考試錄取人員之權利義務有所誤解,謹再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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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本次招考「一般業務人員」及「財務專業人員」兩類人員,其中一般業務人員錄取練習員120名,財務專業人員錄 取辦事員15名、助理員15名,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4年3月28日院授人力字第0940061360號函規定,自行辦理考試遴用正式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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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試錄取進用人員之職等薪酬,分別比照本局第六、第七及第八職等第一級支薪,其他福利、陞遷等均與本局正式職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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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試錄取進用人員均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並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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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人員一律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屬勞工保險局正式職員,非一年一聘之臨時人員,亦即不需每年重新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