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填表說明

  1. 一、何時填寫專用表:
    1. 勞工退休金開始提繳日期與加保表投遞日期不同者(填到職日期並於到職7日內申報)。
    2. 新到職個別勞工之雇主提繳率不同者。
    3. 勞工個人自願另行提繳勞工退休金者。
    4. 雇主自願為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提繳;或渠等個人自願提繳。
    5.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個人自願提繳。
    6. 留職停薪人員復職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7. 公務機構、公立單位(如:各級學校、醫院等)、私立學校申報所屬人員及不適用勞基法之單位自願為所屬人員提繳退休金(前述單位因參加勞保人員與勞退新制強制提繳對象不盡相同,故該類單位除申報加保外,如需提繳退休金者,應另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申報)。
  2. 二、填表注意事項:
    1. (一)、月提繳工資:
      1. 請按勞工每月實際工資總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之等級金額覈實填報。
      2. 部分工時勞工,其實際工資未達基本工資,務請於申報表「部分工時者請打✓」欄位打✓,否則將逕以基本工資計收勞工退休金。實際工資高於基本工資之部分工時者,亦應於申報表「部分工時者請打✓」欄位打✓。
      3. 適用勞退條例之勞工,同時為勞保或健保之被保險人者,除每月工資總額低於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下限(11,100元)者外,其月提繳工資不得低於勞保投保薪資或健保投保金額。
    2. (二)、提繳身分欄(請依不同提繳身分正確擇一填寫適當欄位)
      1. 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
        • 請填寫「適用勞基法之勞工 (1)」欄。
        • 申報雇主提繳:「雇主強制提繳」欄須填寫,該勞工之雇主提繳率如與該單位之雇主提繳率相同者,則雇主強制提繳之「提繳率」欄可免填,如填寫低於6%或未填寫者,將逕依單位雇提率計收退休金。
        • 勞工到職日期與加保表投遞日期不同者:請於「雇主強制提繳」欄之「到(復)職年月日」欄填寫到職日期。
        • 勞工個人自願提繳者:請填「勞工自願提繳」欄資料,其提繳率不得高於6%,「提繳年月日」欄請填寫開始自願提繳日期。
        • 「到(復)職年月日」、「提繳年月日」欄未填寫者,將以來表投遞日期為勞工退休金開始提繳日。
      2. 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
        • 請填寫「不適用勞基法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自願提繳 (2)」欄。
        • 僅申報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個人提繳」欄各項資料務必填寫,提繳率不得高於6%。
        • 事業單位自願提繳者:填寫「雇主提繳」欄各項資料,雇主提繳率不得高於6%。
        • 「提繳年月日」欄請填寫開始自願提繳日期(請依申報自願提繳之日-即投遞日期填報)。如未填寫者,將以來表投遞日期為退休金開始提繳日。
      3.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個人自願提繳:
        • 請填寫「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個人自願提繳(3)」欄。
        • 提繳率不得高於6%。
        • 「提繳年月日」欄請填寫開始自願提繳日期(請依申報自願提繳之日-即投遞日期填報)。如未填寫者,將以來表投遞日期為退休金開始提繳日。
      *如為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及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如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追溯於108年5月17日修法生效前提繳者,須具備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才身分,故須再檢附專業工作證明,例如聘僱許可函影本、個人工作許可證(需同時檢附個人工作許可證及單位出具之工作項目書面說明)。
      *如為適用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之役男,主辦機關(國防部、內政部、海巡署及國家安全局)申報其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應於提繳身分(1)欄位填報。
最後更新日期:2023-12-29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