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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97年7月1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為順利銜接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制度,並確保已參加農保之農民權益,行政院會於97年6月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已於97年7月1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重點如下:

  1. 農保與國民年金脫勾,不納入國民年金,農民仍繼續參加農保,如符合老農津貼請領資格,仍可繼續申領老農津貼。
  2. 放寬勞保年金制度98年1月1日實施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如未滿65歲,亦可參加國民年金,不受勞保年資之限制。

本局已將相關資訊建置於「國民年金專區」,並依最新修法後內容即時更新,歡迎查詢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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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修正條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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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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