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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有甚麼用途?在何處可獲得相關的資訊?

  1. 工資為勞工的工作報酬,亦為勞工及其家屬主要經濟來源,退休金及資遣費則是勞工(退職)生活之所繫,所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之保障非常重要。為使勞工能在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時受到即時保障,免於勞工驟失生活依存,政府特別在勞動基準法第28條訂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以發揮企業互助精神及社會連帶責任,加強對勞工經濟生活的保障,凡是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由雇主每月按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當雇主發生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勞工因此而被積欠之工資、勞基法之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可以由該基金先行墊付,而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償款償還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2. 雇主平時就替勞工繳交墊償提繳費,當企業經營發生財務困難而積欠勞工工資、勞基法之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時,於關廠歇業後可向勞保局申請代墊,讓辛苦工作的勞工朋友受到實質保障。
  3. 在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li.gov.tw/)內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詳細說明,並有勞基法暨相關附屬法規、解釋令可供查閱,歡迎多多上網查詢。
     

 

最後更新日期: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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