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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金額不符之處理

  1. 投保單位對於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所載金額如有異議,應先照額繳納後,再向本局提出異議理由,經本局查明如有錯誤,於結算次月保險費時一併沖抵。
  2. 投保單位被保險人中,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而未列計於本局期前預估應由政府補助之保險費清冊資料內,請詳加核對身分證,如係農民健康保險或農民職災保險資料有誤時,請填列被保險人資料變更申請書,附身分證影本寄至本局更正,如係身心障礙手冊資料有誤時,請向縣(市)政府辦理變更資料。
最後更新日期: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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