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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勞保局有提供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的電子帳單服務嗎?要怎麼申請?一定要用本人的信箱帳號嗎?申請後如果想要停用該怎麼辦理?

  1. 有的,您如果要申請電子帳單,可透過行動電話認證(月租型)、自然人憑證(需插卡,請備妥讀卡機)、行動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需先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或金融電子憑證,連結至「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依畫面指示登入系統後,點選「電子帳單/通訊變更」,選擇「國民年金」/「通訊資料變更及電子帳單申請」,勾選電子帳單服務,即可線上申請電子帳單各項服務。另可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代表號6066、6055或6077)提出申請或自行下載列印「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通訊資料變更及電子帳單申請書」(申請書也可以直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櫃台索取),填妥基本資料,勾選「申請電子帳單」並填入電子郵件信箱後,寄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地址:100023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 42 號)或直接送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即可。
  2. 您申請電子帳單時所填寫的信箱帳號,不一定要是您本人所有,只要您經過信箱帳號的所有人同意,並且確定可以由該信箱收取您的電子帳單就可以了。
  3. 勞保局會寄發「啟用通知函」至您提供的電子郵件信箱。您須於期限內依指示完成啟用程序,電子帳單服務始正式生效。
  4. 如果您之後想要請勞保局停止寄發電子帳單,同樣可透過行動電話認證(月租型)、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需先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或金融電子憑證,連結至「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依畫面指示登入系統後,點選「電子帳單/通訊變更」,選擇「國民年金」、「通訊資料變更及電子帳單申請」,線上申請停發電子帳單(改寄書面保險費繳款單)。另可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代表號6066、6055或6077)提出申請或將「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通訊資料變更及電子帳單申請書」的基本資料填妥,勾選「停發電子帳單」後,寄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地址:100023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直接送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即可。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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