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的確有規定配偶必須負連帶繳納保險費的義務,如經催繳後仍不繳費者,會處配偶3,000元~15,000元的罰鍰,但如果是符合「國民年金法第五十條第二項正當理由範圍」而未繳納保費的配偶,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申復,經審查如確實符合規定,得免負連帶繳納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