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17. 被保險人之家屬經法院宣告死亡,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之給付金額如何計算?

  1. 法院宣告判決確定之「死亡日期」及「判決日期」均在被保險人投保期間者,以判決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準。
  2. 死亡日期在被保險人投保期間內,判決時已退保者,以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準。
     
最後更新日期:2011-10-03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