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未按時提繳勞工退休金,自限繳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前1日止,每逾1日勞保局將加徵其應提繳金額3%之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1倍為止;雇主欠繳的勞工退休金,經限期命令繳納,逾期不繳納者,勞保局即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如執行有所得將分配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以使勞工的退休金權益確實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