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2年10月24日寄送,惟臺中市沙鹿區農會、宜蘭縣羅東鎮農會、苗栗縣頭屋鄉農會、新北市五股區農會、新北市石門區農會、新北市蘆洲區農會、高雄市茄定區農會、高雄市彌陀區農會、高雄市永安區農會、新竹縣新豐鄉農會、臺南市左鎮區農會、臺南市龍崎區農會、臺東縣東河鄉農會、臺東縣長濱鄉農會、臺東縣關山鎮農會、臺北市木柵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及連江縣農會等19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