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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類其他社會服務業中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並報備之大廈管理委員會自103年7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應依規定為所僱用之勞工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以維護勞工權益。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並報備之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依法成立並報備之大廈管委會)自103年7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7、1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所屬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自是日起為勞工退休金強制提繳對象。為簡政便民,本局將就依法成立並報備之大廈管委會投保(提繳)單位103年7月1日勞(就)保仍生效之被保險人資料(不含雇主、外籍勞工、委任經理人及無僱傭關係之多元就業方案進用人員等),以勞(就)保投保薪資為勞退月提繳工資及依雇主退休金提繳率6%,自103年7月1日起開始提繳並計收勞工退休金。

至103年7月1日起新到職勞工申報參加勞(就)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時,請填寫勞、健保、勞退3合1(就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即可同時辦妥勞(就)保加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

依法成立並報備之大廈管委會如尚非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者,請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申請書」及「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並檢附報備相關證明文件及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送本局辦理提繳單位開戶手續,並為所屬勞工提繳退休金。由於是類單位為就業保險之強制投保單位,提繳申報表所列人員如經審核符合參加就業保險規定時,本局將逕予辦理參加就業保險,以維勞工權益。有關勞工退休金相關申報書表及各項資訊,請至本網站「勞工退休金」項下瀏覽參閱。
 

上一則私校編制外之工作者(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自103年8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請依規定申報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維護勞工權益。 下一則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自103年4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請各法律服務業之單位應依規定為所僱律師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以維護勞工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20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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