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並報備之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依法成立並報備之大廈管委會)自103年7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7、1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所屬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自是日起為勞工退休金強制提繳對象。為簡政便民,本局將就依法成立並報備之大廈管委會投保(提繳)單位103年7月1日勞(就)保仍生效之被保險人資料(不含雇主、外籍勞工、委任經理人及無僱傭關係之多元就業方案進用人員等),以勞(就)保投保薪資為勞退月提繳工資及依雇主退休金提繳率6%,自103年7月1日起開始提繳並計收勞工退休金。
至103年7月1日起新到職勞工申報參加勞(就)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時,請填寫勞、健保、勞退3合1(就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即可同時辦妥勞(就)保加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
依法成立並報備之大廈管委會如尚非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者,請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申請書」及「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並檢附報備相關證明文件及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送本局辦理提繳單位開戶手續,並為所屬勞工提繳退休金。由於是類單位為就業保險之強制投保單位,提繳申報表所列人員如經審核符合參加就業保險規定時,本局將逕予辦理參加就業保險,以維勞工權益。有關勞工退休金相關申報書表及各項資訊,請至本網站「勞工退休金」項下瀏覽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