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石化集團所屬台豐印刷電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陳情勞保、勞退投保薪資高薪低報乙案,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初步了解,台豐印刷公司依規定每半年向勞保局申報調整員工投保薪資,尚未發現投保薪資或提繳工資申報不實之情形。
至於台豐公司員工抗議公司未將每月伙食費依規定列入投保薪資總額,造成員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低報影響其權益情事,並表示公司每月會自員工薪資中扣減1,000元,委由該公司伙食委員會辦理提供員工每日膳食,認為該項伙食費應屬工資一部分。據勞工初步陳述狀況,該公司發給伙食費1,800元列入工資申報,但如享用公司提供伙食之人員,只發給800元,1,000元未列入工資申報,引起爭議。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爭取處理時效,已積極向台豐印刷電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索取員工薪資資料,俟釐清伙食費性質究屬工資範疇或福利措施,再妥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