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5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4條規定,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亦即是類人員無論是否取得永久居留身分,自115年1月1日起均適用勞退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