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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也有健保費補助喔!

        勞工朋友是否會擔心因非自願離職失業,於失業期間無法負擔個人及眷屬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而影響就醫權益呢?勞保局表示,勞工非自願離職,依規定領取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就業保險基金會全額補助勞工原本應自付部分的健保費,以減輕失業勞工家庭的經濟負擔。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勞工因非自願離職,符合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請領條件者,可至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申請失業給付;或接受該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如經勞保局審查符合請領規定,將按勞工每次領取給付或津貼末日之當月份,補助勞工及離職退保當時隨同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眷屬應自付部分的健保費,勞工不必另外提出申請。但是針對被保險人離職退保後辦理追溯加保的眷屬,以及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補充保險費率計收的補充保險費,都不在補助的範圍。〈被保險人失業期間仍應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辦理投保,至全民健康保險投保手續,請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洽詢。〉
        最後提醒勞工朋友,此項健保費補助是由勞保局將補助名單傳送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比對辦理,實際補助仍應以該署計費資料為準;另外該署為辦理健保費收繳作業,會將相關補助資料轉知受補助者所屬投保單位,免依法代為扣收健保費。勞工如因故需放棄健保費補助,可以書面通知勞保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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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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