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之保險年資計算:被保險人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且經評估為無工作能力當月前,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
自113年1月起,每月可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元)=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