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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故事 12—遺屬年金幫助多

羅先生在102年3月中,不慎於工作時扭傷腰部,原以為復健幾日即可,不料反覆看診後,病情非但未見好轉,反而日漸惡化,最後嚴重到無法下床行動,家人緊急將他送到大醫院就醫,檢查後才發現頸部長了一個惡性腫瘤,但是因為發現時間已晚,四個月後,羅先生過世了,得年46歲。

羅先生一直認為是工作讓他受傷的,曾向主管反映,但公司認為羅先生小題大作,因此態度消極,對他的病情不聞不問。羅先生過世後,公司不願協助申請勞保給付,羅太太一肩扛起照顧年邁公婆及3名幼子的責任,但是即使她再堅強,經濟重擔還是壓得她喘不過氣。

聽著羅太太的敘述,很同情她的遭遇,我先向她說明,勞保給付原應透過公司申請,但如果有特殊狀況,可以在申請書上註明,勞保局會向公司訪問調查,請她不要擔心,羅太太這才鬆了一口氣。

經查詢羅先生的資料及試算後,我將一次請領遺屬津貼及按月請領遺屬年金的金額分析給羅太太聽,建議她若沒有急需大筆現金應急,可選擇月領2萬餘元的遺屬年金,領取3年多即已超過一次請領金額,且在幼子成年前領取的遺屬年金累積已約250萬元,應可讓子女獲得較多的保障。此外,她可先申請喪葬給付及勞工退休金,加起來有20多萬元,可暫時緩解目前經濟困境。

羅太太聽了說明後,原本凝重的表情終於舒緩,小孩還小,失去家中支柱後,未來變得很茫然,現在知道可以申請勞保年金給付,至少小孩的生活可以有了基本的保障。

隔天她準備好所有資料提出申請,並不斷感謝我的幫忙。看著羅太太離去的身影,我心中無限感慨,雖然未來的路不見得平順,還好有勞保年金可以保障她的生活,祝福她一切安好。
 
最後更新日期: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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