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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0月無「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之農會名單。

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7年10月24日寄送,惟基隆市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南港區農會、新北市蘆洲區農會、新北市石碇區農會、新北市鶯歌區農會、新北市泰山區農會、新北市深坑區農會、新北市平溪區農會、高雄市茄萣區農會、桃園市復興區農會、臺南市北門區農會、臺南市將軍區農會、屏東縣琉球鄉農會、連江縣農會等17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 

上一則本局修正「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 下一則為因應農民職業災害保險107年11月1日開始試辦,本局提供「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民眾常見問答集」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宣導摺頁」(如附件)各1份,供農民朋友及民眾參閱,歡迎下載參考。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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