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民健康保險
- 戶籍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
被保險人戶籍遷離原加保農會組織區域,原投保農會應予退保;如仍從事農作且符合農保資格,應檢具有關證明文件,向遷入地農會辦理加保。
- 戶籍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又遷回
被保險人戶籍遷出又遷回原戶籍地者,應檢具有關證明文件重新向原戶籍地之基層農會申請資格審查。
- 同一農會組織區域內戶籍遷移
被保險人於同一農會組織區域因戶籍遷移,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投保農會申報辦理資格清查。
貳、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以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 被保險人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者,戶籍異動應依上述農保戶籍異動規定辦理。以具農業生產技術能力,且以區域性從事農業生產工作之國民,亦同。另以全民健康保險第3類被保險人參加農民職災保險者,其戶籍異動應依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規定,及比照上述農保戶籍異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