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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保於一般單位之個人,可向勞保局申請補發繳費證明嗎?

投保單位依規定扣、收繳被保險人負擔之保險費時,應註明於被保險人薪資單(袋)上或掣發繳費收據。也就是說,如果您是加保在一般單位的被保險人,應直接向任職或加保的單位申請收據或繳費證明。若您為申報綜合所得稅,可登入本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繳款單/繳費證明,下載「勞工保險費繳(計)費證明」(含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

最後更新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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