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務

2. 漁會甲類會員申請老農津貼的申請條件為何?

漁民申請老農津貼的申領條件包括:
  1. 年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天。
  2. 申領時為漁會甲類會員且會員年資合計15年以上。
  3. 申領時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4. 申領老農津貼之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
  5. 於87年11月12日以前加入勞工保險之漁會甲類會員,且勞保資格及漁會甲類會員資格均未中斷。
    註:惟自109年2月17日起,符合漁會法第19條第4項規定之漁會甲類會員,因戶籍遷離原漁會組織區域致喪失會員資格,經退出勞保,再辦理加保,且於87年11月13日後未再遷出原漁會組織區域者,符合本項規定。
  6. 自102年1月1日起始申請老農津貼者,財稅機關提供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年度之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未達50萬元,且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經扣除農業用地、「尚未徵收及補償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農舍、「無農舍且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及土地(最多以扣除400萬元為限)」、「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及「未產生經濟效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現有道路」後合計未達500萬元。
最後更新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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