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老年年金的請領年齡會逐步提高,從年金施行之日起,第10年(即民國107年)提高1歲(為61歲),以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為止(即民國115年);所以假設您是48年出生,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當您年滿62歲時才能請領老年年金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