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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負責人是否一定要加勞保?以後可以申請老年給付嗎?領了老年給付後就不能再當負責人了嗎?

  1.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規定,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才能與其受僱員工,以同一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屬勞保自願投保對象。
  2. 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如依法加保為被保險人,得享有的勞保各項保險給付權益,與受僱的被保險人相同,其離職退保如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規定,得請領老年給付。
  3. 投保單位不會因為負責人退休領取老年給付,就無法繼續擔任該單位負責人。但公司證照負責人如已變更,就須向本局辦理變更負責人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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