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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類之被保險人為何?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規定,被保險人分為6類,其中第6類之被保險人有下列2目:

  1. 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2. 第1款至第5款及本款前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以外之家戶戶長或代表。(附註:無職業地區人口身分參加健保者)。
最後更新日期: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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