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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04月無「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之農會名單。

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8年4月24日寄送,惟臺北市中山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新北市蘆洲區農會、新北市中和地區農會、新北市石門區農會、新北市坪林區農會、苗栗縣頭屋鄉農會、苗栗縣三灣鄉農會、苗栗縣南庄鄉農會、新竹縣北埔鄉農會、彰化縣線西鄉農會、高雄市小港區農會、連江縣農會等15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
上一則持河川公地使用許可書參加農保者,以「被許可使用人」本人為限。 下一則108年依CPI累計成長率調整勞保年金給付相關Q&A
最後更新日期: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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