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我在3月1日到職,剛好遇到星期日,所以公司延到3月2日星期一才幫我加勞保,這樣我3月份還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嗎?

如果您3月份確實整月份都在職,只是因為到職日剛好遇到例假日所以公司晚加保,造成3月份被納入國民年金,請您寫信向勞保局說明,並寫清楚您的個人基本資料 ( 姓名、身分證號、出生日期、聯絡電話)、確實到職日期、公司名稱,並簽名或蓋章後,寄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 ( 地址:100023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 ) ,如經審查符合相關規定,會幫您撤銷加保並註銷3月份的保險費。
 

最後更新日期: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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