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以職災保險最高投保薪資等級(72,800元)投保,惟如所得未達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者,得自行舉證申報調降其投保薪資。故雇主如所得未達最高投保薪資等級,與現行勞保作業模式相同,需檢證調降,相關檢附證明文件可參閱下表。另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規定,雇主之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