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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遲申報或漏未申報員工參加職災保險的罰則為何?

投保單位未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職災保險,將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改善(申報在職員工投保)、屆期未改善連續處罰,及公布投保單位違規事項之名譽罰(災保法第96條、第99條第1款、第100條第1項)。另同時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者,將依各該法令規定核處罰鍰。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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