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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負擔之保險費如何計算?繳納期限為何?

  1. 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負擔之保險費計算與現行勞工保險相同,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與其投保之職業工會、漁會所適用之保險費率計算,職業工會被保險人自負60%,漁會被保險人自負20%。
  2. 繳納期限與現行勞工保險費相同。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之保險費,應於次月底前向所屬工、漁會繳清(例:111年5月份職災保險應於111年6月底前向加保之工、漁會繳清),並無改變。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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