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5.已預先辦理加保,事後因工程臨時取消或未到工,已繳納之保險費可以退還嗎?

不可以。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4條第3項規定,保險效力之起訖時點,於保險費繳納完成後,不得更改;另依照同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本保險之保險費一經繳納,概不退還。

故參加特別加保並繳費完成後,投保期間不可更正,即使未上工,已繳之保險費亦不予退還,以確保保險體制穩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07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