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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險給付可否由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自行提出申請?

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如遇有下列情形,得自行請領:
  1. 投保單位有歇業、解散、撤銷、廢止、受破產宣告或其他情事,未能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提出請領。
  2. 屬於本法第6條強制納保對象,惟雇主未依規定辦理投保手續。
  3. 於加保期間遭遇職業傷病,於保險效力停止之翌日起算一年內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醫療、傷病、失能或死亡給付。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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